010-65955311
咨询服务
中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公告(〔2023〕52号)
发布:米乐正宗官网app下载   更新时间:2024-02-27 04:05:11

  现发布《证券公司北京证券买卖所股票做市买卖事务特别规矩》,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推进北京证券买卖所(以下简称北交所)高水平质量的展开,发挥做市买卖机制效果,促进商场坚持合理流动性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买卖事务试点规矩》等相关规矩,拟定本规矩。

  一、获得上市证券做市买卖事务资历的证券公司,或契合以下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公司,能从事北交所股票做市买卖事务:

  (三)近3年分类评级有1年为A类A级(含)以上且近1年分类评级为B类BB级(含)以上;

  (四)北交所保荐上市公司家数排名前20或最近1年新三板做市成交金额排名前50;

  (七)具有与展开事务相匹配的、足够的事务人员及专职合规风控人员,公司分担做市买卖事务的高档办理人员、首席危险官等具有相应的专业才能;

  (八)北交所股票做市买卖事务施行方案准备充分,技能体系具有展开事务条件并经过北交所组织的评价测验;

  三、除准入条件外,关于证券公司准入程序、责任实施、做市商券源、危险办理、反常买卖监控等其他规矩,参照《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买卖事务试点规矩》履行。

  四、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矩法令法规规矩,对证券公司北交所股票做市买卖事务施行监督办理,进行现场或非现场查看,并依据查看状况采纳相应监管办法。

  五、证券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未按照相关法令和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矩展开北交所股票做市买卖事务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依法采纳监管办法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能够依法采纳证券商场禁入的办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北交所、中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对北交所股票做市买卖事务实施自律办理。北交所应当拟定事务规矩,规矩做市商权力、责任,清晰有关买卖组织、买卖监控以及自律办理办法,并可经过现场查看等方法催促做市商执行有关要求。北交所至少每半年向中国证监会陈述一次做市事务运转及自律办理等状况。

上一篇:【第186号令】《证券期货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行政处罚方法
下一篇:强化纳税人合法权益维护 全国首家专门税务审判庭在上海树立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发展历程
新闻资讯
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产品中心
咨询服务
审计服务
资质荣誉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备案号:京ICP备05032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