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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回应“屡审屡犯”现象
发布:米乐正宗官网app下载   更新时间:2024-02-24 21:22:39

  据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审计-察觉缺陷-整改-再审计-发现类似问题-再整改……”翻开历次审计公告,显而易见,“屡审屡犯”现象大量存在,使公众都感到了“审丑疲劳”。是说一套做一套吗?还是整改力度不够?审计署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回应。

  答:从这些年审计察觉缺陷的整改情况看,审计发现的绝大多数问题得到了整改。2008年以来,针对每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地区通过种种方式整改4500多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300多亿元,纠正违规用地120多万亩;有近2000多人被依法逮捕、起诉、判刑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问:您提到,近年来整改总体效果是好的,但为什么仍有很多问题“屡审屡犯”?

  答:客观上讲,确有一些问题“屡审屡犯”,这样一些问题成因复杂,要求我们辩证地、具体地来分析和看待。首先,我国现行法规中明确规定了审计机关的职责、范围和对象,每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的审计范围和审计对象是相对固定的,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决定了发现的问题类型与往年也有相类似的地方,这就容易给公众一种“老面孔、老问题”的感觉。其次,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和完善过程中,一些经济制度还不能够完全适应真实的情况,一些单位和人员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树立不牢等。

  答:加强整改需要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发挥合力。我们提议:一是明确被审计单位和审计机关在整改中的责任,明确和强化被审计单位依法必须整改的责任;二是要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问责力度,对于拖延、推诿甚至拒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是将审计察觉缺陷的整改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督办和考核内容,同时建立整改情况通报公报制度,以公开促整改;四是在纠正违规违纪问题的同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重视审计提出的建议,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切实强化内部控制和管理,逐步的提升依法理财和依法行政水平;五是积极推动改革,以改革的方式解决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的问题,从根本上铲除滋生问题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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