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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2问终于搞懂了“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人”投资优惠政策!
发布:米乐正宗官网app下载   更新时间:2024-02-04 11:08:02

  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是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资本力量,是促进科学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助推器,是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动能。

  为了促进产业的发展,国家先后发布了创投优惠政策,今天小编就来同大家好好梳理一下这优惠政策的运用。

  创业投资企业的概念出自《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它是指在我国境内注册设立的,向创业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以期在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企业组织。创业投资企业只是私募股权互助基金的子概念,也是中国特有的概念。

  天使投资者是具有丰厚收入并为初创公司可以提供启动资本的个人。天使投资者的投资通常会要求获得被投资企业的权益资本。

  天使投资者很多是退休的企业主或者经理,他们对提供天使投资感兴趣的原因可能不仅仅限于单纯的资金回报上。其它的原因可能包括对跟上时代发展的渴望,为新一代的企业家提供指导,或者“退而不休”,即虽然不再全职投入某个企业,但仍然想利用自己的经验和关系网来发展自己所投资的企业。

  种子期企业是指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职工人数不超过50人,且资产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年*的企业(参照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解释)。

  科技型企业是指产品的技术上的含金量比较高,具有核心竞争力,能不断推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不断开拓市场的企业。这一类企业大体上分为二类:一类是通常意义上的科技型企业,主要是做信息、电子、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等技术产业领域的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另一类为以客户信息和偏好开发供应链管理或特许经营、知识密集为特征的公司。

  问五:对合乎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所进行的投资能够轻松的享受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可根据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从所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分得(或转让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

  2.接受投资时,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数不低于30%;资产总额和年出售的收益均不超过3000万;

  5.接受投资当年及下一纳税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或合伙创投企业,且不属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发起人;

  2.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规定或者《私募互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关于创业互助基金的特别规定,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

  3. 投资后2年内,创业投资企业以及它关联方持有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股权比例合计应低于50%;

  1.不属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发起人、雇员或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下同),且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不存在劳务派遣等关系;

  2.投资后2年内,本人及其亲属持有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比例合计应低于50%;

  不包含,仅限于通过向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直接支付现金方式获得的股权投资,不包括受让另外的股东的存量股权。

  从业人数及资产总额指标,按照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投资前连续12个月的平均数计算,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平均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问十一:法人合伙人投资于多家合伙创投企业,是不是能够合并计算可抵扣的投资额和分得的所得?

  可以,法人合伙人投资于多家合伙创投企业,可以合并计算可抵扣的投资额和分得的所得。

  本文只做参考,不作为办税依据,具体实施情况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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